梁卓文否認要外人查港台 惟嚴重投訴個案應交上級處理

梁卓文強調並非說要找外人查港台,但至少要將嚴重個案交予上級處理。(廖漢榮攝)

政府發表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有記者問到,檢討報告認為港台在處理投訴時是自己人查自己人,警方處理投訴時都是由投訴警察課處理,同樣被指屬自己人查自己人,是否存在雙重標準。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梁卓文回應時說,專責小組看到有關港台節目的投訴,是由節目單位的人員去查,他強調並非說要找外人查港台,但至少要將嚴重個案交予上級處理,由港台的人員決定是否需要安排另一些同事跟進,因此不是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問題,而是上級人員處理內部投訴的問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港台節目不偏不倚,並非是檢討小組要求港台做,而是製作人員守則要求。他引述製作人員守則提到在奉行編輯自主時要有編輯責任,強調港台履行自主的責任是建基於《港台約章》訂明的自主自由,同時亦有限制,包括港台總編輯要分擔責任,管理人員和首長級人員有否盡責任,局方也有責任作出全面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