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等4人涉暴動罪案件陪審團未有裁決 明早繼續

2016年旺角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4人被控暴動罪等的案件,陪審團第3日退庭商議,已商討約28小時,仍未有裁決。法官決定休庭,明早再繼續。 陪審團晚上一度向法庭尋求指示,包括在非法集結罪中有關「意圖」的定義。法官回應表示,陪審團要決定作出有關行為的人有無意圖,即使被告的行為會令人害怕,但若他是無心令人害怕,是不足以定罪。 陪審團又問到,被告作出鼓勵他人的行為,是否要真誠相信他能夠鼓勵他人,才算是鼓勵。法官指,陪審團要決定被告是否有意圖,而被告的行為實際上是否有鼓勵的效果,不用決定有關鼓勵是否有效,亦不用決定被告是否相信他的行為能鼓勵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