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中央不會勞師動眾立法處理市民「叫特首下台」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接受本台訪問時說,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並不是為阻嚇香港市民示威,主要是針對港獨分子的活動,為遏止恐怖主義。 他又說,「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23條涵蓋面和處理罪行不同,23條未有包括恐怖主義行為,中央經過研究後,認為有需要為香港就國家安全立法。 「港區國安法」針對的4項罪行,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等,如果叫「特首下台」或為特首改綽號會否觸犯法例,梁振英說,他個人認為要處理「叫特首下台」一事,不用立《國安法》處理,中央亦不會為此事勞師動眾立法,強調今次立法是針對港獨和相關的分離主義活動,以及恐怖主義活動的問題。 他以自己經歷說,擔任特首5年,有人為他改花名,也有人要他下台,如果中央想阻止港人要特首下台,應該在他任內時已訂立《國安法》。 多次被追問立法後,支聯會會否被取締,梁振英說,要視乎將來法例如何寫,及視乎支聯會的做法。至於日後能否再有六四集會,梁振英表示,香港有集會自由,但要視乎在集會後所發生的事;如果事後有鼓吹香港獨立或分裂主義等活動,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會禁止。 梁振英又說,叫「結束一黨專政」是否屬分裂國家,並不是新問題,但現時不知道將來的法律條文用字,又說當詢問法律定義等細節問題,會製造許多疑團,影響人心,認為現階段不需要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