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促修例任何公職及參選人不可以鼓吹港獨或自決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參選鄉郊代表選舉被裁定提名無效。經民聯梁美芬表示,結果是可以預計,選舉主任再三追問朱凱廸,是給予他一個機會解釋,但朱凱廸再三迴避問題,答案模稜兩可,任何合理的第三人都會認為他並無改變以往的立場。 梁美芬說,《基本法》104條主要是立法會議員宣誓而引伸出來的釋法,但《基本法》第一條列明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她認為,《基本法》立法原意清楚,任何公職人員不可支持任何香港自決或是香港獨立,這類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事情。 梁美芬建議由於已有過往相關案例,政府必須認真考慮修改現行各個選舉的選舉條例,任何參加公職選舉,都不可以鼓吹港獨及香港自決。 被問到會否動議彈劾朱凱廸,她個人並無這個打算,暫時亦未見到其他建制派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