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大型事件或群眾行為取證難 需延長檢控期限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國歌條例草案》值得支持,日後有機會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的人士應尊重國歌,如果出現有人因為不適或未趕及出現,不是故意或令人覺得不尊重或侮辱國歌,就不會違法。 梁美芬認為議員宣誓是否有效,法庭會有最終裁決,相信法庭或獨立第三方可以判斷出議員的行為是否不尊重國歌。過往判決顯示,法庭對宣誓已有嚴格規定,相信如果即將宣誓人士侮辱國歌,屆時要求亦與宣誓的要求一致,從政治和法律層面,議員都不能冒犯國歌。 至於延長檢控期限,梁美芬表示,以往亦有條例因取證困難等,會延長檢控時限,今次並非例外。她又說,過往大型事件需長時間檢控,群眾行為往往取證困難,所以有需要延長檢控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