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不清 難以舉證 的士記分 恐製冤情

當局建議引入的士記分制。
當局建議引入的士記分制。

 

近年針對的士司機兜路、濫收費用等不良行為的批評增加,立法會《2023年道路交通法例(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修訂)條例草案》及《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昨召開會議。當局建議引入的士車隊制度、記分制、提高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的罰則。其中記分制引起多位議員不滿,質疑有關條款不清晰,難以舉證,亦關注打擊非法載客取酬的成效。另外,有議員要求舉辦公聽會獲委員會同意。

記分草案列明的士司機在任何兩年期間內,在擬議的記分制下被記15分或多於15分,該司機會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一段時間。其中「沒有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線駛往目的地 」,即兜路被記5分,濫收車費、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記10分。

成立車隊門檻高無着數

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表示業界強烈反對記分制,指政府多年前就在討論,而如今時移世易,由於非法載客取酬產生的不公平競爭令司機流失嚴重,記分反會令入行司機減少,故認為不是適當的時候推行。他另指成立車隊誘因不足,業界普遍不感興趣,認為車隊制要求太多、太「辣」,例如要配備行車記錄儀、輪椅上落車、電子付款等設施,對司機來講無太多「着數」,惟有在機場和跨境口岸為預訂行程的車隊劃定指定停車處較有吸引力。另外,易表示不明白為何豪華車和普通車的收費一樣,直言不合理。

議員江玉歡指出,記分制中對於兜路的定義不確定、不清晰,因為所謂切實可行的路線不止一條,因此難以舉證,擔憂會造成冤枉的情況,還會加重法庭的負擔,對於為了減少爭執而加裝攝錄機,她認為行不通,會干犯乘客私隱,又不知錄影內容會存放多久,建議不如消除兜路記分。另外,江質疑政府辦事不力,未必能保證取締非法載客取酬,這種情形下,記分制對的士司機是不道義、不公平的。另一議員張欣宇亦認為違規行為舉證困難,即使加重罰則,但由於難以搜證、門檻太高,導致最終將根本「告唔入」,故此時討論懲罰金額都沒有甚麼意思。

議員郭偉强則批評部門針對非法載客取酬的執法「隻眼開隻眼閉」,一路沒有解決,他引述政府數據指,過去8年平均每年捉獲60宗,而現實肯定遠遠不止如此,就算加重罰則,如果每年只是捉60宗交差亦沒有用。他又指措施難以吸引新人入行,收入未夠養家,詢問當局有甚麼新措施增加司機。

當局:經法庭定罪始記分

當局表示近年收到很多投訴,部分人令業界形象下降,強調記分制要經過執法部門搜證、法庭定罪才會記分,不會因有人投訴就記分,令無辜司機誤墮法網。對於兜路的判定,當局表示司機可以選擇時間最短的路線,不一定是距離最短,如果是因為塞車等原因不會記分,鼓勵司機與乘客就路線多作溝通。對於非法載客取酬,在草案中有針對性的提高罰則,加強阻嚇力,例如延長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和扣押車輛的期限,把吊銷期及扣押期由現時首次定罪判處的3個月及再次定罪的6個月,分別增至6個月及12個月。為了吸引新人入行,已做了很多措施,如放寬申請商用車駕駛執照要求、推出再培訓課程津貼、調整收費以增加士司機收入等。

易志明
易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