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航空公司將遺留行李安檢後交梁頌昕並非特權

一名空中服務員因不滿機管局准許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女兒梁頌昕,由航空公司職員代送行李入禁區,毋須「同行同檢」,因此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裁定空中服務員一方勝訴,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需支付訟費。 判詞提到,當局今年4月修訂檢查行李規則後,《香港航空保安計劃》再無規定初檢要「同行同檢」;答辯一方指稱,修例為了節省法庭開支及時間。但法官認為,修例是衝著今次案件而來,若法庭當初貿然駁回申請,會對申請人不公。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社交網站的帖文中回應,當日航空公司將遺留的行李,通過安檢後,交給梁頌昕,屬慣常做法,並非特權。他又引述機管局兩年前發表的公開報告,指機管局有既定程序處理遺失物品,亦曾以「酌情送遞」方式,把尋回的失物送安檢後,由機場非禁區帶到禁區,歸還物主。 機管局回應,尊重法院裁決,會與機場保安公司仔細研究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