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先處理黎細明判刑

3年前國慶南丫海難39人死亡,兩名肇事船長被控誤殺案。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上周六被裁定39項誤殺罪及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則被裁定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今早10時開始進行求情。 法官祈彥輝首先處理黎細明的判刑,指陪審團的裁決,意味黎是當晚多人死亡的重要原因,而陪審團認為黎所犯的非小錯誤或一時不注意,而是遠低於專業水平,應視之為罪行,黎應受制裁。 港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