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遇溺或是陳彥霖死因 懂泳術者跳海自殺不常見

15歲少女陳彥霖的死因研訊第7日,負責解剖遺體的法醫李毓樺作供時說,解剖後,判斷陳彥霖死因不確定,亦解釋不到為何遺體會全身赤裸。

李毓樺說,死者頭部、生殖器官、肋骨、盤骨沒有明顯傷痕,遇溺可能是其中一個死亡原因,但並不能完全確定,並指出如果一個懂得游泳的人選擇跳海自殺,並不常見。

醫管局大律師引述另一名專家證人馬宣立的報告指出,如果死者是遇害後才被人推落水,體內不會吸入水中的矽藻,質問李毓樺為何沒有化驗死者體內有沒有矽藻。李毓樺回應說,政府法醫科在2015年之前,曾經抽取本港水域的海水化驗,驗不到有矽藻存在,因此驗屍時,一直都沒有化驗有關物種。

陪審團問,有沒有可能死者是被人用哥羅芳迷暈後推落水。李毓樺說,由於遺體已經腐爛,要驗出殘留氣體很困難。

陪審團又問,遺體已浸在海中一段時間,有沒有可能會被魚咬傷。李毓樺說有可能,但陳彥霖的遺體上找不到被魚咬過的痕跡,以往亦有在水中發現的遺體沒有被魚咬。

發現陳彥霖遺體漂浮的市民昨日作供時說,去年9月22日上午,他與兒子坐舢舨艇出海釣魚,發現浮屍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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