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門宴餐廳 罰款6000元

被告的代表昨日代被告在法庭認罪。(黃偉邦攝)
被告的代表昨日代被告在法庭認罪。(黃偉邦攝)

城中一班名人及多名官員今年1月,在灣仔灣景中心一餐廳參加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的生日派對,事後因有人染上新冠肺炎而致事件曝光,更揭發部分人違反「口罩令」和無使用「安心出行」,令這場「洪門宴」引起各方關注。食環署調查後向涉事餐廳發出傳票,票控餐廳負責人沒有張貼顯示「特定範圍D區」的正確平面圖,以及有關每小時換氣量的適當告示。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涉案餐廳的公司代表承認控罪。暫委裁判官朱文瀚指,案發時香港正面對第5波疫情,不可忽視涉事餐廳或會擴大社區爆發風險,判刑除了阻嚇被告,亦要提醒公眾須嚴格遵從衞生局指示,以此為基礎才可成功抗疫,最終判被告罰款6,000元。

被告為勝圖有限公司,它昨由公司代表承認傳票控罪,即餐飲業務負責人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香港法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 第6(1)條發出的指示。案情透露,被告位於灣仔灣景中心1樓10號舖的餐廳,於今年1月3日晚上舉行宴會,當時餐廳內的平面圖同時寫有C區及D區範圍,而餐廳內的空氣淨化告示沒有寫明每小時換氣量。

官指被告忽略衞生責任

辯方律師昨求情時,指被告只是犯了技術上的錯誤,即當時的平面圖理應只寫有D區,及須寫明每小時換氣量為8.8次,惟宴會中除了兩名賓客染疫外,再無其他人染疫。辯方又指,餐廳自2021年開業以來,對防疫措施一絲不苟,惟當時衞生局收緊防疫措施不久,餐廳有體會及面對新挑戰,懇請法庭輕判。惟暫委裁判官朱文瀚反駁,案發時政府防疫公告已經發出約10天,被告不可憑此藉口而不遵從公告,批評被告忽略公共衞生責任。

洪為民出席活動拒回應

今次「洪門宴」事件的焦點人物洪為民,昨日下午出席活動後被追問到,對於餐廳因其宴會遭罰款有何感受,以及有否對事件抱有歉意等。不過洪並沒有作出回應,在工作人員陪同下快步離開。

案件編號:ESS 8524/2022

涉事餐廳位於灣景中心。
涉事餐廳位於灣景中心。
洪為民不就餐廳被罰款作評論。(馮子健攝)
洪為民不就餐廳被罰款作評論。(馮子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