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行會通過國歌法條例草案 聶德權明解釋內容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將解釋內容。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完成草擬《國歌條例草案》,消息指行政會議通過草案,草案將於本月提交立法會首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明日舉行記者會解釋內容。 行會對草案內容沒有大改動,草案建議由行政長官規定,將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司法人員、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儀式,列為要奏唱國歌的場合。任何人公開或故意篡改國歌,或以歪曲或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最高可判監3年、罰款5萬元。此外,國歌亦不得用於商標或商業廣告、私人喪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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