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32元電子貨品 停職警長保釋押至12月再訊

辯方申請押後至12月6日作答辯,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51歲現被停職警長涉在深水埗的電子特賣城,偷竊共32元的貨品,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再提堂,被告毋須答辯,辯方稱4個工作天前才收到相關文件,申請押後至12月6日作答辯,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控罪指,被告張家輝於今年5月18日,在深水埗福華街福仁商場地下的電子特賣城內,偷取價值9元的小型多功能包、價值5元的行李牌、一盞15元的LED燈及總值3元的眼鏡防滑貼。 法庭記者:陳楚琨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