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兩度性侵兩年幼胞妹 22歲男生認罪押至10月30日判刑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現年22歲男學生曾經在2011年及2018年,先後兩度在寓所的睡房和浴室內性侵當時年僅3歲及約10歲的胞妹,包括要求進行口交及觸摸她的私處和胸部等。他今(8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10月30日判刑,為被告索取心理、精神科、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批准他繼續保釋外出。

男被告Y.L.P.(22歲,學生)承認於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涉兩度性侵兩年幼胞妹-22歲男生認罪押至10月30日判刑/387014?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