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外逃11年通緝犯從印尼遣送回中國

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今天上午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外逃11年的紅色通緝令犯罪嫌疑人劉某龍,從印尼押解回國。 新華社報道,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劉某龍涉嫌在未經監管部門批准、不具備合法資質的情況下,以投資為名、高息為餌,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巨額資金,造成巨額經濟損失。2013年初,劉某龍潛逃至印尼;同年3月,內蒙古檢察院對劉某龍批准逮捕。 今年2月,印尼執法部門將劉某龍抓獲,隨後在中國駐印尼使館大力支持下,劉某龍最終被遣返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