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屯門警察行動基地外衝突 17歲學生判入更生中心

【on.cc東網專訊】2019年10月底有市民懷疑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洩漏不明氣體,致產生異味,遂號召到基地附近抗議,要求執法人員交代,並用雷射筆照射,結果大批人士被捕。其中1名當時只有14歲的中學生,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今日(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被告現年17歲,他原本另面對的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已獲准存檔法庭,未得批准不得起訴。法官判刑時指,雖然是次集結早有預謀,但示威者沒有使用汽油彈或投擲磚塊,歷時少於1小時,案情不算最嚴重。報告顯示被告不適合入勞教中心。考慮到被告案發時年僅14歲,是「極年輕」,加上他有悔意,故決定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案情指,有網民指執法人員曾於大興行動基地進行催淚彈訓練,遂號召圍攻以視抗議。當天晚上8時許,約200名示威者集結該處外,用侮辱性言詞罵執法人員,及以激光光束照射執法人員等,而一批支持政府的示威者亦在附近叫口號。警方其後要求兩批人士散去,支持政府的先後離開,其他示威者卻不但沒有理會,更拆除欄杆等架設路障。執法人員其後展開掃蕩,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DCCC 28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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