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沙頭角邊界釀爭議 林鄭:雙方有不同理解

疑被佔用的沙頭角禁區土地(黃色位置)。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與深圳爆發邊界土地爭議!就內地邊防人員疑佔用沙頭角本港土地事件,特首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表示,政府相關部門前日已與深圳政府會面,承認雙方目前對邊界的理解有所不同。她指港方理解的邊界是根據回歸時的《國務院令》以沙頭角河中心線而劃定。不過,她引述深方指,應以改道後的新界線為基準,但林鄭月娥指港方對二〇一三年沙頭角河改道並不知情,故仍然認為涉事地點仍在本港範圍。她重申雙方有誠意進一步溝通處理。 《傳真社》早前揭發有深圳邊防人員疑擅自於一幅因沙頭河改道,而變為於河道以北的用地上開闢莊園,亦疑自行建橋於該河南岸的本港範圍倒垃圾。特首林鄭月娥昨首次承認港深雙方目前對沙頭角河一帶的邊界線有不同理解,指特區政府的相關部門前天已經就這事與深圳市政府見面及溝通。 她解釋從特區政府角度,邊界是參考九七年由時任總理李鵬簽發的第二百二十一號《國務院令》,當中列明香港特區界線是以沙頭角河中心線為軸心。而政府翻看多年來的航拍照片,及近日的實地視察,亦認為沙頭角河的位置並沒有改變。 不過,在深方的立場,他們指曾基於防洪考慮,於二〇一三年為河道狹窄的沙頭角河進行了一項改道工程,深方就認為區域界線應該以這個新河道為基準。林鄭月娥強調,特區政府並不知悉,亦不會在現在確認一三年有河道改道這件事,故目前港方仍然認為這個涉事地點是香港境內範圍。 她最後表示,雙方都很有誠意作進一步溝通和研究,或者有需要時徵詢法律意見,然後盡快處理。而在雙方達成共識之前,為了釋除公眾疑慮,深方人員會暫停使用相關土地。 根據《國務院令》,沙頭角鎮至伯公坳段的港深邊界是以「沙頭角河中心線」為分界,而有別於深圳河一段的描述有明文注明在治理後「以新河中心線作為區域界線」,沙頭角河一段並沒有如此描述。 立會議員朱凱廸昨就以地政總署於一二年及之後的航拍照片作對比,指有關土地由一三年至一七年期間,變為不屬於香港範圍的空白,但今年於照片中又再處於本港範圍內,要求盡快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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