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稱若認為國安法條文可寫得更好未必不擁護基本法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如果認為港區國安法的條文寫得更好或延遲推行,未必是不擁護《基本法》的表現。但如果反對條例是因為覺得不應保護中央政權,甚至要推翻中央政權,就是不擁護《基本法》。他又說如果是不信任、不接受,甚至反對《基本法》制度,無論是否反對港區國安法,都無資格參選立法會議員。 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早前說就國家安全問題,中央應該保留在極特殊情況下進行管轄。湯家驊認為,如果說中央保留在香港執法及審判,可能與《基本法》條文有所出入,又說有接近北京的人士向他表示,如果疆獨和藏獨以香港作為顛覆國家的基地,就構成分裂國家的嚴重罪行,所造成的傷害在內地,證據都在內地,他反問香港法庭是否審理到,他強調法例要寫得清晰,符合《基本法》的不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