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熙指示威者求醫時被捕 民陣促勿起訴有一定法律根據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大批示威者,上星期三與警方在金鐘發生大規模衝突,有受傷示威者到醫院求醫時被捕。身兼法律界選委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民陣要求律政司不起訴示威者,有一定法律根據。 他解釋,基本法賦予律政司司長進行起訴或不起訴的酌情權,而律政司的檢控指引中提到,可以考慮不同因素,其中公眾利益是其中一個主要考慮。 至於特首表明沒有仔細研究大律師公會意見,潘熙出席本台節目《千禧年代》後表示,自己雖然不是大律師公會執委,但對特首林鄭月娥過去指法律界不明白當局的修訂,卻不閱讀大律師公會的聲明,感到奇怪。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說,台灣殺人案實屬不幸,但因為案件挑起社會矛盾,認為政府手法不智,台灣殺人案於去年發生,政府卻遲遲未有處理,後來提出以修訂逃犯條例解決,是「錯裡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