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經營旅社 港女判80小時社服令

被告馮祉程(右)。

星島日報報道】在南韓設立旅行社的港女被揭無牌在港進行旅遊代理,更因為安排不當,一行十六人的首爾旅行團於出發前數小時才收到電子機票,惟十六張機票號碼相同而且已早被使用,十六人一度無法登機,旅行團最後被迫經釜山轉機才能抵達目的地。女代理馮祉程早前承認,無牌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以及提供虛假商品說明服務罪,今於西九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指,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念在被告初犯並有良好背景,現已不再從事有關工作,並已上了寶貴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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