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下邨規劃出錯 空置車位將外租

牛頭角下邨停車場車位丟空情況嚴重。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審計報告一一年批評房署停車場使用率不足,但翌年落成的房署牛頭角下邨停車場,啟用三年仍然空置情況嚴重,輕型貨車和私家車每月空置率分別為五成七及兩成一,浪費車位資源。房署最新建議將剩餘月租車位,租予非住戶。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成員批評,房署盲目跟從標準計算車位數目,沒有考慮實際需求,造成規劃失誤,浪費土地資源。 車位供應不足,車主不時遇上「有車無位泊」局面,毗鄰港鐵九龍灣站的牛頭角下邨停車場卻出現長期「有位無車泊」的尷尬局面。該停車場提供一百四十個月費私家車停車位(包括兩個傷健人士車位)、二十個輕型貨車車位及二十一個電單車停車位,供牛頭角下邨第一期及第二期居民租用。 牛頭角下邨第一期四千二百多戶於一二年入伙後,停車場車位出租率一直偏低,按房署去年一月至今年三月調查,平均每月有十一個輕型貨車車位丟空,空置率高達五成七,私家車空置車位則有二十九個,空置率為二成一,高峰期空置車位達到四十個之多,只有電單車車位全部租出。其中一個傷健人士車位自一二年屋邨入伙以來一直丟空,有一名非住戶傷健人士希望租用,但礙於現行規定,無法如願。 因應空置率高及有邨外傷健人士要求租用車位,房署最近向城規會申請,准許將牛頭角下邨現有附屬停車場用作臨時公眾停車場,將剩餘的月租車位出租予非住戶,以善用資源,但車位仍會優先租予屋邨居民,並會於下月落成的牛頭角下邨第二期五百六十七戶入伙後,再作檢討。 不過,當區區議員陳國華要求,房署應待牛頭角下邨第二期居民遷入後,再向居民諮詢是否外租車位,而平日亦可靈活地給予時租私家車停泊。 身兼觀塘區議員的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成員柯創盛批評,房署盲目按照規劃標準,興建車位數目,沒有評估各區實際車位需求,做法粗疏,最終屋邨入伙短短三年之內,便要將剩餘車位租予「街外人」,除浪費了土地資源,亦耗費了改變用途的行政成本,「規劃署都說房署不用跟標準,但房署做法官僚,抱『不做不錯』心態,只是附加一份備忘都不肯做」。 柯創盛又指出,該區缺乏輕型貨車及貨櫃車車位,導致違泊問題嚴重,「得幾個輕型貨車車位,根本逼他們違泊」,如可釋放屋邨十一個輕型貨車車位,將大大紓緩違泊問題,租出私家車車位亦可令區內其他屋邨的居民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