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立法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 申請人為香港永久居民

林鄭月娥說,政府將立法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決定在本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立法引入合資格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執業。

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時說,有關立法有3項重點,引入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申請人需為認可非本地醫學院的畢業生,並在當地獲取醫生註冊資格或專科醫生資格、所有獲批申請人需在公營醫療系統工作一段較長時間,不能私人執業,以應對公營機構醫生短缺問題。

林鄭月娥說,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將在明天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進一步介紹建議立法的框架,她亦已邀請行政會議中兩名醫生,包括李國章及林正財協助有關解說工作,爭取公、私營系統的醫生支持。

她表示,公營醫療系統人手不足已是不爭事實,例如醫管局欠缺的醫生達660個,即使增加醫科生學額,但由於訓練需時等因素,不能單靠增加醫科生學額便可解決問題。

林鄭月娥又提到,在1995年立法局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前,當時來自英國、澳洲、新西蘭等地培訓的醫生,都可在香港獲自動註冊執業,當時與本地培訓醫生的比例為1.2比1。她舉例世衛前總幹事陳馮富珍、中大前校長李國章、港大醫學院院長梁卓偉等,都是長期在香港服務的非本地培訓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