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屋涉僭建】潘樂陶拒認罪 代表律師相信一日內完成審訊

潘樂陶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黃賢創攝

【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甫上任便爆出的僭建風波,屋宇署考慮證據及內外法律意見後決定只檢控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在其獨立屋僭建約百方呎的水池。潘樂陶否認控罪,案件今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代表潘樂陶的麥高義大律師於年初便預告審訊主要只挑戰一名專家證人的證供,「非常有信心」在一天內完成審訊。潘樂陶早前回應記者時亦指:「我完全係覺得可以贏到嘅」。 78歲潘樂陶(洋名:Poon Lok To Otto)被控於2017年4月2日至2018年1月9日,身為屯門小欖樂翠街海詩別墅三號屋的擁有人,明知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便在上述處所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即建造一個水池構築物(大約尺寸為2.5米x4.65米x1.24米),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 (第一百二十三章) 第 十四(1) 及四十(1AA)條。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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