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會指粉嶺高球場建屋破壞文化遺產 高院下周五前頒布裁決

粉嶺高球場
粉嶺高球場

香港哥爾夫球會反對粉嶺高爾夫球場「舊場」用作興建房屋,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境保護署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並申請暫時擱置決定。哥球會昨到高等法院申請臨時暫緩執行涉案決定,指出舊場為受認可的文化遺產,場內有潛在古樹名木、珍稀瀕危的野生中國水松、瀕危的飛蛾及蝙蝠等,不應把場地改建為公屋,破壞生態平衡。高院需時考慮,下周五前頒布判詞。

是次司法覆核申請人為香港哥爾夫球會,答辯人為環境保護署署長,利益關係方為土木工程拓展署。

代表球會的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在聆訊上先解釋高球場的歷史價值,指球場是香港最古老的高球場,有過百年歷史,具有文化遺產價值,曾經被古物諮詢委員會正式評級,亦獲環保署認同。他指球場曾舉辦過香港哥爾夫球公開賽等國際賽事,認為高球場的歷史價值不低於皇后碼頭,有市民的集體回憶,指見不到高球場用作興建公共房屋,如何有助保護文化遺產。

余若海又指,高球場有80棵古樹,但因為現行政策,只有未批租用的政府用地的古樹,才獲納入為古樹名木冊,但認為環保署未有考慮,政府在收回高球場土地後,內裡的古樹都有機會被納入名冊。他指,部分建屋的地點,會與古樹位置重疊,古樹只能被移除,認為環評報告是誤導及錯誤,指在高球場建屋,會違反政府保育文化遺產及古樹的政策。

政府:即使敗訴都毋須重做環評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司袁國強則指,今次司法覆核沒有價值及實際效用,因相關用地少於50公頃,不需要進行環評;又指即使沒有環評報告,城規會的程序都會考慮環境保護的因素。袁指,香港住屋問題嚴重,政府不應延誤建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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