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消費者無受惠 劉燕卿:街市檔租平不代表貨品平

申訴專員指租金相差大不公平,難以締造健康營商環境。

星島日報報道】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食環署管理公眾街市攤檔的問題,其中攤檔可因不同情況承租攤檔,約76%攤檔租金低於差餉物業估價署估計的租金水平。公署發現有同一街市的兩個攤檔面積、位置相若,但因不同情況承租,月租分別為130元及12000元,相差90倍。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租金相差大不公平,難以締造健康營商環境。食環署過去5年因管理公眾街市而虧損16億公帑,劉燕卿認為與部分攤檔租金低有關,建議食環署重新制定合理租金水平,拉近商戶差距。食環署稱,大致上接納公署建議,並會檢討租金政策。 攤檔者可有3種途徑承租,分別為圍內競投,即受政策影響而須遷攤檔的租戶、向政府交回流動小販照者,及讓公眾公開競投。 圍內競投租戶可享市值租金75%優惠,部分交回流動小販牌照的小型攤檔更只需繳交百餘元的特惠租金。市值租金指差餉物業估價署按攤檔大小、地區評估的租金,非私人市場租金水平。 申訴專員公署發現,某街市的兩個攤檔分別由交回流動小販牌照人及公開競投者經營,兩檔面積、位置、售賣貨品相若,但租金分別為130及12000元,相差90倍。 申訴專員劉燕卿指,食環署因管理公眾街市,過去5年錄得16億公帑虧損,等同要公眾負責,認為跟攤檔租金過低有關。她又表示,兩檔租金相距大,造成不公平現象,並非健康及公平的營商環境。她又表示,雖然有攤檔租金較便宜,但不代表貨品價格較低,事實上與其他攤檔價錢無異,故平租根本沒有惠及消費者。劉燕卿稱,特惠租金為以往的恩恤政策,但應有過度期,食環署應檢討做法是否不合時宜,建議署方重新制定租金水平。 劉燕卿表示,街市為珍貴的公眾資源,但全港有61%公眾街市攤檔因舊有的合約條款容許世襲,變相成為攤檔者的私人財產,而且做法亦減少引入競爭影響開放經營權,建議食環署設立繼承者資料庫,檢視世襲影響,並研究是否須因時制宜。 食環署表示,大致接納公署建議,並會改善租金水平及租約續期等安排,逐步扭轉當前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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