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走私瀕危物種判囚兩個月

1名男子因走私瀕危物種,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入獄2個月及罰款5千元。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該名50歲男子上月乘坐私家車經深圳灣管制站出境,海關人員在他的行李內檢獲約99公斤懷疑象牙、7公斤懷疑犀鳥咀及2公斤懷疑沉香木,被漁護署檢控非法出口瀕危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