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禮印傭罪成 高院指原審多項犯錯判上訴得直撤罪

【on.cc東網專訊】印尼籍女傭指稱於2019年分別在男僱主的2個住宅單位內遭他非禮,包括強迫她替其手淫及觸碰並吸吮她乳頭再用手指插她下體。男僱主及後被控2項非禮罪,經審訊後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21個月。該男僱主不服定罪,向高院原訟庭提上訴。原訟庭法官黎婉姬今天(12月1日)頒下判詞,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判詞指原審裁判官裁決時有多處犯錯令定罪不穩,包括曾指上訴人在控罪以外日子試過只穿內褲要求該女傭替他按摩,認為他是想乘機非禮女傭,法官認為上訴人行為雖怪異但不足以構成侵犯。

控方案情指,本案上訴人高永雄於2019年3月某日在九龍城的住所,強迫其印尼籍女傭X替他手淫至射精,及於同月26日在另一住所伸手入X的上衣內,撫摸及吸吮她的乳頭,並把手指伸入她陰道內。上訴方指原審裁判官張天雁裁決時有多處犯錯,包括錯誤依賴同年3月27日上訴人只穿內褲要求X替他按摩事件,作為裁定本案2罪罪成的佐證。法官指X於當日報警,故該證據可理解X報警前的心態故與案有關,如裁判官只視為本案背景事實一部分並無不妥。但裁判官卻稱上訴人當日行為是想「乘機侵犯」X,導致她激動地一走了之,法官指反映了裁判官認為上訴人當日有侵犯X的犯罪意向 。法官認為上訴人當日行為雖則怪異及令人不安,但並不足以構成犯罪行為,但裁判官此說法顯示她有考慮該證據並認為有犯罪性傾向,故屬犯錯。

另外法官亦認同上訴方所指,裁判官裁決時有其他犯錯,包括錯誤地認為把X向2名同鄉指上訴人侵犯她接納為新近投訴。另外X某些證據有重大缺失,包括多次更改首項控罪的案發日期且有不同版本,及於第2次非禮事件時有否替被告手淫又說法不一。法官對此感不安,但裁判官卻沒有作詳細及充分分析,只稱不影響X 證供的可信及可靠性,顯示她沒有處理X證供的重大分歧。因上述原因法官認為裁判官的定罪不穩妥,故撤銷定罪及刑期。

案件編號:HCMA 3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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