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指無足夠基礎支持以私人條例草案形式引入租金管制

運輸及房屋局表示,基於法律及政策方面的考慮,沒有足夠基礎去支持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及工聯會麥美娟的建議,以私人條例草案形式引入規管租金增幅機制、租約續期優先權,及空置稅等措施,以規管部分房委會的拆售物業。 局方書面回覆表示,《基本法》列明議員不得提出對「公共開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造成任何實質影響的條例草案。局方初步認為,根據《條例草案》的建議,政府須設立一套新的制度去評定和徵收有關稅項,同時牽涉不少複雜的政策範疇,房委會亦需支付額外開支;因此有關《條例草案》涉及「公共開支」、「政府運作」及「政府政策」。 局方又表示,對於建議措施能否達到議員聲稱的目的有所懷疑,包括確保已出售物業獲合理地提供康樂設施及其他設施、平衡合法行使私人財產權和業主可能濫用市場權力的情況,以及解決社會對已出售物業租金暴漲的關注。競爭事務委員會則認爲,就零售設施而言,所謂由業主壟斷市場的情況需視乎個別地區的實際市場狀況,難以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