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為按揭加名 退休警長向子討回業權勝訴

【on.cc東網專訊】警長廿多年前臨近退休時購入房協單位,因擔心借不到按揭貸款,遂將長子列為業主之一。事隔多年,他要求兒子將單位轉回他一人名下遭拒,因此入稟法院追討。高院原訟庭今日(12日)頒書面判決,裁定父親勝訴。

涉案物業為房協深水埗樂年花園一個單位,原告黎漢添於1994年以208萬港元購入,並跟長子黎子能以「長命契」方式持有,目前市值近1000萬港元。

原告指物業是他出資購買,故業權是屬於他一人,兒子只是受託持有物業。被告則指原告說過因為他是長子,死後會讓他繼承物業。

法官在判詞表示,現年78歲的原告年老力衰,作供不時無法集中精神,亦似乎對送贈和委託他人持有物業等概念有所混淆,不過被告的證供同樣不能令人信服。在權衡雙方證供後,法官認為被告是知道父親買樓是用作養老,並無意將業權分給他,因此判原告勝訴,下令被告將業權轉回原告一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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