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下一步禁連登、禁TG、媒體審查、宵禁令?林鄭:內部審視其他手段,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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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今日凌晨零時起實施。特區政府首次引用被視為「殖民地惡法」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以訂立這條《禁止蒙面規例》,令外界憂慮此舉為港府日後推行其他限制公民自由的措施打開缺口。在周五的記者會上,特首林鄭月娥被多次問到下一步會否禁連登討論區、禁Telegram、作媒體審查、實施宵禁令等,她都未有正面回應。林鄭最初回答說,《緊急法》並非賦予特首「無上權力」,及後又說當局目前有「內部審視」其他手段,惟目前未能透露詳情。

根據《禁蒙面法》,市民無論身處《公安條例》所規範的公眾集會及遊行,還是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和暴動,都不得使用蒙面物品,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一年。警員在任何公眾地方發現任何人使用蒙面物品,並合理地相信該蒙面物品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該人身分,警員可以截停該人,要求該人除去蒙面物品,以核實其身分。不遵從有關要求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因為先前已存在的醫學或健康理由、宗教理由、或該人從事專業或受僱工作,並在進行與該專業或受僱工作有關的活動時使用蒙面物品以保障自身安全,可提出免責辯護。

記者首先問到,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是否「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以打開《緊急法》這個「潘朵拉盒子」賦予特首的無上權力,政府日後會如何用這無上權力,會否禁Telegram、 連登討論區,甚至實行外匯管制。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明確回應指,香港絕對不會實施外匯管制,因為《基本法》有莊嚴的保證,《基本法》第112條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外匯管制政策。港幣自由兌換。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障資金的流動和進出自由。」

至於其他方面,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如果情況惡化,政府亦要繼續考慮有何手段去應對,但這並不是「無上的權力」,即使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亦是以附屬法例形式執行,會交由立法會審議。「暴力唔升級,我哋唔需要出一啲咩手段。但暴力升級,為維護香港嘅治安、市民日常生活能夠安定,我哋必需繼續尋找適當嘅方法。」她又指,當局每次訂立法律,都是非常審慎,有憲法及其他限制,亦有香港整體利益的考慮,所以不會「輕率行事」。

其後林鄭至少兩次被問及會否禁Telegram、禁連登,她都表示目前未能透露。林鄭解釋,暴力行為近日大幅升溫,當局經過審慎考慮,決定訂立《禁蒙面法》。她說當局審議、研究在現行法律下可用的手段,已有一段時間。有些法律,即使是「合法、合理」,但可能觀感上帶來影響,所以到真的需要用、公眾危險出現了的情況,當局會作出「負責任」的決定,「所以今日我唔能夠詳細同你講,究竟我哋仲有乜嘢地方可以用同樣手法,進一步透過訂立規例來處理。」她續表示,她可以保證,在訂立規例時,會同樣審慎,以香港公眾利益為依歸;任何違法、違憲,對香港有很大損害的,既不能止暴,又帶來危害,當局一定不會做。

至於港府下一步有何打算,會否下宵禁令,林鄭表示,要是暴力行為有所增加,當局覺得要用在現有法律下的手段,是作為負責任的政府要慎重考慮的,這些目前為止是內部審視的工作,不方便具體透露。她重申,港府非常有決心打擊暴力,現行法律容許的,當局都不會放棄。有記者隨後問及港府是否會實施媒體審查, 林鄭引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自由並非無限制,需要考慮特定情況而取得平衡。

陳淑莊:立法會不能推翻 僅特首及行會命令才可廢除

林鄭月娥提到,《禁止蒙面規例》的性質屬附屬法例,做法是「先訂立、後審議」。在立法會復會後、10月16日,政府會將《規例》提交立法會審議。

不過,民主派會議召集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形容,林鄭的說法只是個笑話,因為根據《緊急法》,只有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的命令才可以廢除法例,立法會只是「茄喱啡」角色,根本不能推翻有關命令。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指出,根據《基本法》,香港只有一個立法機關,他批評政府的做法變相褫奪立法會的立法權及廢法權,完全違反《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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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示威影響法治及營商環境
財爺:未損核心競爭力

港府周五宣布訂立《禁蒙面法》前,恆指一度下跌近500點。當局今次根據《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對香港的經濟、外資來港投資的影響,令公眾關注。

林鄭稱,《緊急法》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會權力,當他們認為社會出現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可由行會訂立「任何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雖然今次政府引用主體的是《緊急法》,但訂立的是《禁止蒙面規例》,這不等於香港進入緊急狀態, 行會亦非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

林鄭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商貿中心,是非常重視海內外的投資,而海內外的投資需要一個穩定的環境。如今香港的公共安全受到影響,影響到香港的法治及營商環境,所以當局提出符合現行法律、符合相稱性,亦考慮了各類因素,她相信今次做法有助回復一個穩定的環境。

不過,陳茂波隨後指出,過去數月的情況未有對香港的核心競爭力造成大損害。他表示,過去3、4個月,香港發生的社會事件相當激烈,但香港的金融市場、股票市場、銀行體系等,都是有秩序地運作,很平穩。雖然香港面對內、外因貿易磨擦引致的經濟下行壓力,但香港的核心競爭力並沒有因而受到大損害,包括普通法法制、尊重法治的傳統、法治、司法獨立、人才、資金、資訊、貨物自由進出,過去數月亦然。他表示,事件平息後,政府會全力往外推廣香港,讓國際社會對香港的客觀、現實情況,有一個全面的了解。他很有信心,香港仍然很有競爭力,仍能吸引外來資金及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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