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 裁定違憲 林鄭:現階段不適合評論

林鄭月娥認為現階段不適合評論。

星島日報報道】24名泛民立法會議員及社民連成員梁國雄就《禁蒙面法》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緊急法》及《禁蒙面法》,法官昨裁定《禁蒙面法》違憲,且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判泛民獲勝。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時回應指,由於高等法院就緊急法及反蒙面法頒下裁詞,但未有下達命令,明日將會再聆訊,政府現階段不宜評論案件。 林鄭月娥表示,會繼續監察情況,採取尊重香港法治的後續工作,被問到當日動用緊急法是否欠周詳,她回應指,當日動用緊急法時,由於觀感及市民接受程度問題而形容為困難決定,她強調,當局是有清晰法律基礎,又指回歸以來政府時常受到法律挑戰,每次都會尊重法庭裁決,以上訴等司法程序去處理。 林鄭又指,留意到人大法工委及港澳辦就案件表達意見,政府尊重2個機構表達嚴重關注,尤其港澳辦表示會關注案件後續發展。 建立時間10:23 更新時間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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