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袋誘票投鄭泳舜 李慧琼前助理等2人判囚8個月

2018年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當局發現有人涉嫌派發「福袋」 ,誘賄選民投票給民建聯的鄭泳舜,法庭早前裁定兩人,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成,今日判處兩人監禁8個月。 其中一名被告王維霞,曾經是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的兼職助理,她與另一名被告鄧奕梅,案發時是居民組織「海麗之友社」的義工。 暫委裁判官許肇強指出,兩人最初否認控罪,而定罪後索取的背景報告,均顯示她們毫無悔意,又引述另一宗案件的判詞指,選舉舞弊是公然漠視選舉的神聖,若輕判會令制度崩壞,令市民失去信心,考慮到案件涉及立法會補選,不單影響區內居民,更影響全港,兩人角色屬助選,向多名選民提出誘因賄選,要判處具阻嚇性刑罰,判監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