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就梁頌昕行李事件覆核同行同檢規定獲判勝訴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女兒梁頌昕前年3月在機場離境時,將手提行李遺留在禁區外,其後她獲機場管理局准許,由航空公司職員代送行李入禁區,並在她不在場下檢查行李。一名空中服務員質疑有關做法不符乘客與行李「同行同檢」規定,因此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機管局的決定。高等法院法官下午頒布書面裁決,該名空中服務員獲判勝訴。 申請人羅美美是國泰港龍航空的空中服務員,答辯人為機場管理局及機場保安公司。代表原告人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在庭上透露,機管局在今年4月修例,將《香港航空保安計劃》中規定所有手提行李必須與乘客「同行同檢」,更改為覆檢時才需要與乘客「同行同檢」。李志喜批評,相關修改是針對本案。 代表答辯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強調,機管局修改條文旨在提高保安系統效率。他質疑申請人提呈覆核只為政治考慮,若主角只是普通乘客,則不會引發今次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