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發貼涉煽動侮辱國歌及國旗 18歲青年判入教導所

網上發貼涉煽動侮辱國歌及國旗 18歲青年判入教導所

18歲青年自前年起多次在網上留言發文,內容涉及要求制裁法官、香港獨立、及張貼被改歌詞的國歌、和配上粗口的國旗圖片等。他因此被控煽動、侮辱國歌及國旗等共4罪。被告早前承認全部控罪,押後至今日(14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總裁判官蘇惠德指,本案歷時長達28個月,被告以聲音、文字及影像,持續在互聯網發佈煽動內容,令相關內容廣泛散播,若不及時歇止,會令社會不穩定。總裁判官又批評被告侮辱國歌和國旗是踐踏國家尊嚴,判刑須具阻嚇性,因此就全部控罪判被告入教導所。

被告徐凱駿報稱為兼職侍應,他被控4罪,包括「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意圖侮辱國旗而故意發布侮辱國旗的情況」,案發於2020年5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辯方指更新中心及勞教中心是較合適的判罰,但法庭認為上述刑罰不足以反映嚴重性,拒絕接納辯方建議。

案情指,被告以2個帳號分別在LIHKG及Discord發貼文,咒罵來自中國的人及警察死亡或受傷,又發表篡改的國歌歌詞,內容包括「中國牛肉有毒,畀林鄭食晒」,又在貼文內指「xx習近平,夠薑就拉我,拉我唔到小心我炸x你天安門」。被告亦製作YouTube影片,片中五星旗的5顆黃色星星被5個粗口字取代,以國歌旋律配上同一個粗口字唱完整首歌。

案件編號:WKCC 350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