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政府實施《國民兵役法》徵召男性和女性入伍

緬甸軍政府實施《國民兵役法》徵召男性和女性入伍

緬甸軍政府實施《國民兵役法》,容許軍方徵召所有18至35歲男性,以及18至27歲女性入伍服役至少兩年。 《國民兵役法》2010年由前軍政府起草頒布,但一直未曾生效。軍政府發言人表示,鑑於緬甸目前情況,全民兵役制度至關重要。

緬甸目前仍處於緊急狀態。有關法例規定,在緊急狀態期間,服役期限最多可以延長至五年,無視傳召的人,可處以同等期限的監禁。

自軍方在2021年2月發動政變奪權以來,緬甸一直處於動盪,大規模的民主抗議演變成廣泛的武裝抵抗,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去年更從軍方手上,奪去部分地方的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