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取消強積金對沖只是改進退休保障逗號 重申 2025 年生效目標難以提早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圖:政府新聞處 YouTube 截圖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圖:政府新聞處 YouTube 截圖

立法會昨(9 日)三讀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10 日)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這個只是改進退休保障的一個逗號,並非句號。對於政府目標是在 2025 年實施取消對沖,有聲音質疑太慢,羅致光解釋,落實取消必須要配合「積金易」平台,現時仍有 4 成僱主以書面提交強積金資料,如不推展數碼化,既要聘請過千人手,又要搭建另一個系統,並且要在 2026 年才能完成。

對於有商界人士指出,當年是因為設有強積金對沖才會支持方案,批評現時違反當年承諾,羅致光回應指,他不相信當時的立法內容會從此不變,他又指在 2000 年未實施強積金制度之前,僱主本身就可以透過自願供款的公積金,對沖長期服務金,強調現時只是回復到 2000 年之前的情況。羅致光又引述數據指,勞工市場的僱員往往只有為數 4 成可以獲得長期服務金,僱主仍然有誘因進行自願供款。

羅致光指,在他任內處理勞工保障的工作當中,取消強積金是最重要、最複雜、最有挑戰性的議題,相信不少人都對今次通過感到高興;而他亦感覺到社會對這個做法的支持度相當之高,即使有議員直接或間接代表商界,他們都明白社會對取消強積金有訴求,相關法案都是事在必行,他們合理地表達擔憂都是可以理解。羅致光又相信,商界部分擔憂是源於對法案的誤解,甚至是「誤信讒言」;他強調法案通過後,僱主仍然在生效前炒人,對僱主不會有一分一毫好處,從財務上抑或人事上都是有害無利。

被問到之後有甚麼勞工議題可以繼續跟進,羅致光指以往都有聲音指要引入「失業保障」,但他認為在未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前,失業保障議題是難以討論,否則遣散費同長期服務金跟失業保障的關係就會存在爭議;現時解決了強積金對沖爭議之後,社會就有空間重新討論「失業保障」。

政府預留了 332 億,在未來 25 年補助僱主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羅致光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相信政府提供的資助,大致能協助絕大部份僱主過渡,又指遣散費只佔經營成本的 0.35%,可見政府已考慮僱主的適應情況。羅致光形容,取消強積金對沖是十分重要的里程碑,因為數十年後香港人口老化的情況會更嚴重,倘若現在不好好處理退休保障,屆時公共財政會受到很大壓力,未來社會將要一起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