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國歌法》精神是希望社會大眾尊重國歌

聶德權:《國歌法》精神是希望社會大眾尊重國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一些議員聲稱要阻擋《國歌法》的「惡法」通過,批評是製造輿論,轉移視線,為賺取政治本錢,抹黑及妖魔化《國歌法》,已不是新鮮事。 聶德權在社交網站表示,《國歌法》的精神是希望社會大眾尊重國歌,只有公開、故意、侮辱國歌的行為才會構成刑事罪行,認為這三大元素、缺一不可,質疑何來「惡法」。他認為,《國歌法》的本地立法是履行憲制責任、保護國家的象徵,同時顧及本港法律制度和實際情況,希望與立法會有商有量,透過本地立法實施全國性法律。 聶德權說,如有議員執意顛倒是非黑白,只懂高叫口號抹黑,連請大家尊重國歌也被扭曲成「打壓」,則不只是關乎《國歌法》,而是如何落實好「一國兩制」的重大問題。對於有人擔心《球迷奇遇記》、《全日愛》會成為禁歌,或在茶餐廳吃飯時聽到國歌要站立等,聶德權解釋條例並無有關要求,強調公眾表達意見的自由一定受法例保障,只是不應以侮辱國歌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