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料修訂逃犯條例辯論時間較一地兩檢草案更短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要求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在6月12日恢復二讀《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議事規則沒有列明首讀、二讀後,必須成立法案委員會,過往亦有很多條例沒有成立法案委員會,包括1997年入境條例第5修訂,便在一天內三讀通過。 她說,技術性條例或有迫切性的條例,均毋須成立法案委員會。她說,新民黨今晚會開會,屆時將會討論如何回應,但《逃犯條例》的條文較《一地兩檢》簡單和短,預計屆時二讀辯論時間,將較一地兩檢相關草案的36小時更短。 對於政府被指繞過內會,葉劉淑儀認為政府根本不應該等內會意見,因為立法工作應是行政主導,既然政府提出一條草案,有責任表達想何時恢復二讀和通過的意願。被問到陸委會表明不會接收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葉劉淑儀說,陸委會表達的是政治立場,但士林刑檢已表示會對陳同佳有50年的通輯令,隨時願意接收,若屆時台灣當局不接受,是將政治凌駕於公義,應向台灣人民及香港人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