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或應更早提醒特首撤回修例

反修例事件的示威已持續一年,身兼行會成員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認同,每人都要汲取教訓。 她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後說,特別是身兼行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當時已就修訂《逃犯條例》盡了所有責任支持政府,初期市民對修例沒有興趣,及後才對修例感到恐懼,認為或許應更早提醒行政長官,在去年6月9日前就撤回條例。 被問到中央要為香港立國安法,特區政府有無責任,葉劉淑儀認為,香港回歸23年仍未為《基本法》23條立法,特區政府有一定責任。中央所提的7點決定,其中兩點都提到特區政府要履行責任,相信香港愈早履行責任,「兩制」的空間便愈大。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重申,要組成陪審團審理涉及國安法案件會很困難,尤其現今會出現起底、社會撕裂、不同政治理念等情況。她說當年《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時,曾提出高等法院以下的法院,都可考慮設陪審團,但當時社會不領情,到今時今日情況已改變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