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巧琦稱政府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做法具爭議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認為,政府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的做法具爭議。她說,《基本法》第69條已清楚列明立法會每屆任期4年,質疑政府為求達到推遲選舉一年的目的,在法例不容許情況下,向人大提請作出決定,形容是扭曲法律,切合所需。 葉巧琦重申法治的重要原則是要清晰,她不認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所講,援引《緊急法》是穩妥做法。葉巧琦指出,如果終審法院最終裁定《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憲,只會導致尷尬情況,對法治雙重打擊,認為改用《立法會條例》第44條會更好。 葉巧琦又質疑政府證據薄弱,未有專家證據顯示一定要將選舉推遲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