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問維護國安公署是否已來港上任 譚耀宗稱不清楚

被問維護國安公署是否已來港上任 譚耀宗稱不清楚

有份審議《港區國安法》的人大常委譚耀宗,由北京返港,對於條文指出,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的人喪失參選立法會、區議會選舉等的資格;曾宣誓或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特區的立法會議員等,會即時喪失職務,並喪失參選職務的資格;被問到是否意味終身剝奪政治權利時說,譚耀宗說,暫時未有寫明年期。 到北京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馬逢國說,過去有發生過參選人通過不到選舉主任提出的質詢,如果他說服到有關官員的詢問,他仍可參選,認為主動權在參選人身上。 至於破壞交通工具,以圖實現政治主張,被視為恐怖活動罪行;被問到七一遊行時如出現有關行為,是以新法或現有的刑事毀壞執法,譚耀宗回應說,用什麼法例檢控,由執法及檢控部門處理,呼籲公眾不要以身試法。對於中央駐港的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是否已來港上任;譚耀宗說,由於法例只是剛生效,他並不清楚。 另外,《港區國安法》列明,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員依據《港區國安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管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說,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人員要遵守中國及香港法律,而他們在工作範圍及履行職務時,不受香港法律管轄,但仍要跟從中國制度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