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問無法辨識警員身分 李家超稱有方法及機制投訴

政府宣布引用緊急條例,午夜起實施蒙面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警方可要求對方除下蒙面的物品,否則屬於犯法,警方亦可以除下對方的蒙面物品。 被問到為何在有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遊行,都不可以蒙面,李家超說,往往這些遊行集會,開始時是一般表達訴求,但會演變成嚴重暴力行為,所以無論是非法與否的活動都需要設立規管。 被問到市民關注警員為何可以隱藏身分、不被識別。李家超說,警員在現場執行職務,不能選擇離開、不能退縮,所以容許他們有安全保障,警員的身分可被識別,包括速龍小隊成員的頭盔有編碼。 在場記者不滿李家超的回應,追問很多情況下,警員身分無法被識別、市民亦識別不到警員身分,李家超強調,現時有機制處理針對警員的投訴,包括監警會有新方法處理,又重申有不同方法可識別警員身分。 有記者問到如何確保記者在採訪現場不會因這條法例而被捕及檢控,李家超說,在這條法例下,記者的合法採訪權利受到確保,法庭有絕對權力,去決定相關人士是否有合理辯解,是否可以免責。 被問到政府下一步是否打算定訂宵禁令,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目前沒有馬上進入下一步行動,但強調在現有的法例下的行動,如果未能遏正暴力情況,政府都會嚴重地考慮,正內部審視,重申政府非常有決心遏止暴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