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中介涉發大量手機訊息 法院令提供資料

不少市民都收過補習中介發放的商業訊息。資料圖片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通訊辦歡迎東區裁判法院昨天第二次批出法院命令,指示兩名與一間營運補習導師中介業務的公司有關人士,透過WhatsApp Messenger平台發送非應邀商業電子訊息因而涉嫌違反《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的個案提供資料。 2012年至2015年期間,通訊辦接獲超過1000宗市民舉報,內容關乎該公司使用WhatsApp Messenger平台發送大量商業電子訊息,以宣傳一項補習導師中介服務。通訊辦於2014年12月採取突擊搜查行動,確認與營運該補習導師中介服務有關的人士。 2015年6月,東區裁判法院因應通訊局提出的申請,根據《條例》第36(3)條第一次批出法院命令,指示該公司的獨資經營者及一名有關人士向通訊辦提供與調查該涉嫌違例個案有關的資料。 經審視從法院第一次批出命令後獲得的資料,通訊辦進行調查,並有理由相信,兩名與該公司的營運有關的人士持有可協助通訊辦調查涉嫌違反《條例》的個案的資料。通訊辦數度邀請該兩名人士提供所需資料,但都不成功;通訊局遂再次申請法院命令,指示該兩名人士提供通訊辦所索取的資料。法院於昨天第二次批出命令,指示該兩名人士在三星期內向通訊辦提供資料。 通訊辦表示,會繼續調查該等個案,並在收集到足夠證據以確立可能違反《條例》的罪行時,採取所需的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