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工廈商戶違契出售食物 負責人促檢討過時條款

【on.cc東網專訊】位於觀塘駱駝漆大廈第三座的「光榮米線」被地政總署指違契,要在今日(29日)限期前糾正用途,否則署方將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在案,或令相關單位被「釘契」。然而,由於同一幢工廈內食肆林立,有意見批評地政總署執法行動,有機會扼殺同類食肆生存空間。

「光榮米線」負責人今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訪問中表示,該店目前已經結業,聲稱選擇在駱駝漆大廈開業前,並不知道大廈內不可以有食肆,而在去年12月開業前曾經向食環署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期間協助他們處理發牌申請的顧問發生問題兼「走佬」,及後再向署方申請「臨時牌照」,惟在開業後不久即收到地政總署的信件,指店舖即使取得食物製造廠牌照,亦不能夠在店內出售食物及有錢銀交易。負責人指,曾經建議透過網上交易解決有關問題,惟獲地政總署告知並不可以。

負責人續稱,知悉領有食物製造廠牌照的店舖,只可以進行外賣,不可以在店內設座位,惟承認曾持心存僥倖態度經營;而地政總署的人員在上月底到店內以「放蛇」方式突擊檢查,當時他的店舖內有其他食客,當店員詢問「想吃甚麼」時,地政總署人員隨即表露身份,並要求拍照取證,及至本月3日就收到署方信件,要求在今日限期前糾正違規用途,還原為「倉庫或工業用途」,否則會向單位進行「釘契」行動。

現時在工廈區領有食物製造廠牌照而經營食肆的店舖,該負責人指自己10多年來都有去駱駝漆工廈「行街食飯」,一直不清楚該處不可經營食肆或零售店,指同類的違規情況已遍布全港,反問是否全港工廈都面臨同一問題;亦質疑用作規管工廠食堂總面積,不得超過工廈總面積一定比例的條例已經過時,促請當局檢視相關條例。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就建議,政府可以調整工廈設置食肆的面積比例,指現時法例只容許每幢工廈預留不多於10%的樓面面積作為工廠食堂,舉例一幢大廈有10萬呎地方,就只可以容許有1萬呎地方做食堂;他認為比例可以作出調整,指政府多年前推出活化工廈措施,應按實際需求作出修訂,容許放寬比例,亦希望政府可因時制宜,放寬容許能有多些食堂在工廈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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