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稱逃犯條例法理原則無問題 不認同比23條更惡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新修訂的《逃犯條例》草案在法理或原則上都沒有問題,要符合國際標準才能移交逃犯,做法在國際社會非常普遍。被問到有意見指修訂條例比《基本法》23條「更惡」,她表示並不認同。 譚惠珠在一個電台節目後又被問到草案是否偏幫商界時,她表示不清楚特區政府做法,但認爲當局有權決定法律的內容,很高興看到貪污罪納入其中,若走出這一步,已經對香港作爲國際金融及貿易中心有很大幫助,又指能夠對解決台灣殺人案移除障礙,希望立法會先通過法律。 另外,譚惠珠說,如果「一國兩制」和資本主義制度,要在2047年之後繼續,香港最重要是能夠幫助國家發展,例如在大灣區發展中發揮作用,目前本港未有跡象成爲「反共基地」,但她不想看到這個情況發生,因此要盡早講出情況、原則和法律,防止香港踩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