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國安法是否內地審 譚耀宗稱若中央認為必要會是選項

新華社引述人大法工委發言人岳仲明表示,明天至周六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將審議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等。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會議議程暫無新通知,審議港區國安法並無提及在議程內,認為新華社的報道是想介紹會議議程,並提及會加緊進行港區國安法立法。他又說,無聽到人大常委會將加開會議處理港區國安法,但程序上可以這樣做。 譚耀宗表示,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早前的發言反映,絕大部分國家安全的案件由香港特區負責執法及司法工作,遇到極特殊、嚴重的案件,中央會保留管轄權,指出是符合《憲法》及《基本法》,不會削弱香港的司法權。他相信,到極特殊、嚴重的案件將是涉及外交上的事宜,例如有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就明顯要由中央處理。至於觸犯港區國安法的港人,將來會否要到內地受審,他說,若中央認為有關人士有必要移交內地,亦是一個選項,要視乎中央如何行使管轄權。 譚耀宗表示,沒有聽過關於內地駐港國安人員可否合法持械的討論,指出人大決定已表明,若有需要會在港設立維護國安機構,認為若中央要在港建立有關機構,機會只是擔任指導角色,並會與特區相應機構協調,相信保安局會設立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