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稱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需熟悉法律及不打算參選等

全國人大早前通過涉及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授權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說,經常被傳媒追問常委會會議何時開會,之前說過本月內,近日再被追問,唯有說可能下星期。他說,暫時未收到通知,隨時收到通知就隨時到北京開會。 他表示,人大副委員長王晨在人大開幕會議提到,由選委會產生的立法會議員會較大比例,即是會多過功能組別及直選產生議員,有些說法指議席會平分,則可能不符合王晨的講法。 譚耀宗估計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可能有十多二十人,相信成員要熟悉法例及德高望重,而且一定不打算參選,以免出現角色衝突,不打算參選的人應該是較年長。他表示,有些人認為委員會成員不應由特首委任,最多是特首提名再由人大常委會任命,他認為有道理。 至於選委會的組成方面,譚耀宗說,在人大決定中暫時看不到「區議會」,但「地區組織代表」涵蓋面很闊,到底會否包括區議員或者包括多少人暫時未知。他說,鄉議局代表都沒有被寫出,但鄉議局也有其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