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認為現階段無需要釋法

特區政府凌晨發新聞稿,修訂原先的回應,指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區設立的機構,不是《基本法》第22條第2款所指「中央各部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 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沒有參與討論,不清楚為何會有修改,但認為,遇到有問題,在最初時期不夠清楚,其後再講清楚看法澄清,並無問題。至於特區政府在處理上是否需要檢討,譚耀宗認為,應由特區政府自行考慮。 被問到今次事件,人大常委會是否需要釋法,譚耀宗認為,現階段沒有需要,又說,人大常委會每次釋法都會小心謹慎處理,在無辦法下才會考慮釋法,他希望今次爭議過後,外界會明白。 曾任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的譚耀宗表示,當年起草《基本法》時,港澳辦負責擔任起草委員會的秘書處,新華社分社長是委員會的副主任,反映兩辦一直都代表中央主管港澳事務,因此認為《基本法》22條內所提及的「中央各部門在在港設立的機構」,是指在兩辦以外的部門,重申兩辦發聲明並非干預特區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