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透露草案列明四類罪行罰則介乎監禁3至10年

譚耀宗透露草案列明四類罪行罰則介乎監禁3至10年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形容,「港區國安法」草案對4類罪行有清晰界定,他透露,罰則方面,輕微的是監禁3年,其他是監禁5至10年,而中央會在極端情況下,例如戰爭等,才會使用對案件的管轄權。 對於草案提到本港要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設立由中央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質疑,顧問猶如太上皇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