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對3721部手機進行數碼法理檢驗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去年6月至今,警方共處理1429宗涉及手機作為證物的案件,當中涉及3721個被捕人或疑犯的手機,有關個案均在取得法庭搜查令下進行,又指一般情況下,警方取得法庭手令後為手機進行數碼法理檢驗。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質疑,反修例爭議至今約7000人被捕,即差不多每2人就有1人的手機被警方「爆開」,涉及手機數目非常大, 而警方一直隱瞞社會。他說,警方不要用行動需要、壞人會得益為由,反問如何平衡市民利益,以及法庭手令有沒有限制警方可以取得甚麼資料。 李家超表示,涉案證物不論是手機或其他搜集到的證據,處理案件人員必須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