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討論公務員薪酬調整 研究傳召鄧炳強程序

立法會財委會在討論公務員薪酬調整期間,有議員提出傳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委員會今日繼續討論傳召程序。 主席陳健波表示,經過與秘書處及法律顧問商議後,提出3個方案,包括暫停討論有關項目,等待秘書處討論及修訂傳召程序,再恢復審議有關項目,預計需時數個月。 另一個方案是傳召前預留至少兩日通知期,所以最快下次會議才能繼續審議有關項目;最後一個方案是容許議員在沒有預告期下提出書面申請,再由主席決定申請的人選是否與項目相關,再邀請相關人士出席。 陳健波強調今次決定的方案,只適用於今次公務員薪酬調整項目,不會作為先例,多名民主派議員擔心,今次的做法會作為先例,要求法律顧問到場解釋。